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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网警有话说

  疫情暴发以来,返乡人员或确诊人员的同行数据遭到泄露,名单在各种亲友、同事群中肆意流传,部分人员的个人隐私(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生日、住址、行踪等多条敏感信息)遭到泄露,大量敏感信息泄露事件频发。

  事实上,前述“泄露”行为并不利于疫情防控。包括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等在内的大量敏感信息的泄露及其可能带来的人身和财产风险,会大幅增加武汉返乡人群或其他被公开人员的不安感和对抗情绪,甚至导致不愿意配合调查和隔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还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网上传播的信息是虚假的,则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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